節錄一些對岸的資料

        1. ......新中國成立前夕,1949年4月,王玉齡攜老母、幼兒去了臺灣。作為國民黨追贈陸軍二級上將的遺孀,而且張靈甫又是蔣介石愛將中的愛將,王玉齡本可依靠撫恤金以度日......『其實當時日子過得很苦,每個月只能領取撫恤的幾十斤米。』......在張靈甫死後的第6年,25歲的她在當時臺灣陸軍總司令孫立人(系王玉齡的姨父)的私人幫助下,辦了去美國的護照,留下老母和6歲的幼兒,隻身去了美國求學。

        結論:呆灣人只能啃番薯簽,天龍人委屈吃大米。

        2. 1973年秋,周恩來總理,從海外華人口中得知王玉齡女士在美國的情況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向她發出邀請,希望她回來觀光旅遊,歡迎她葉落歸根。當她想到能一睹祖國風貌的時候,歡愉之情頓湧心頭。可是她又想起自己的丈夫張靈甫生前與人民為敵,回歸之舉,吉凶難蔔。直到後來,她正式接到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黃華的一封信,信中再度向她發出熱情的邀請,她終於打消了一切顧慮。

        結論:叛黨叛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公然投共。

        3. ......在諸多大事大非面前,她都能以國家利益、民族大義為重。日本利用剝削臺灣人民的血汗錢,以臺灣政府的名義,在日本東京最為繁華的地段購買『光華寮』和『清華寮』兩幢價值可觀的大廈,而其產權證在日本人手中。日本投降後,直到20世紀80年代,仍未交給中國政府。但是日本人亦感理虧而不敢使用此房。王玉齡獲悉此事後,通過不懈的努力,將『光華寮』、『清華寮』兩幢大廈的產權證影本交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隨後,該房即歸屬北京中央政府。當時負責這方面事情的日本華裔律師主張將房屋交給臺灣政府,王玉齡找到該律師,明確地指出日台無官方關係,交給臺灣是違法的,阻止了該律師的錯誤行為。......王玉齡惟一子女張道宇先生,現亦已年近花甲,浮沉商海多年。他在臺灣創辦了美菲企業有限公司和美隴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童裝,生意興隆。

        結論:叛台。兒子還在台灣賺,老媽已經迫不及待幫阿共侵占台灣祖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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