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dlina (Eye on m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綠博...是阿華你自作自受
時間: Thu Nov 26 01:17:26 2009

※ 引述《cp109 (cp109)》之銘言:
: 如果依照原OP的說法,基金會和飛瑞捷之間是主承攬契約,
          ^^^^  是原po....我沒op啦....
: 飛瑞捷和下游廠商是次承攬契約。兩者應該是不同的契約
: 下游廠商似乎對基金會沒有請求權...........
: 而且保證金是用來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形
: ----
: 當然飛瑞捷和基本會有沒其他內幕,那就另當別論
: 個人淺見 <(_ _)>

你找我  所以我來了~~ 來的晚

是因為我要跟阿姨問清楚....老人家早睡...對她很不好意思......

首先先釐清幾樣東西~~

1. 基金會:一般而言,基金會是不受議會、人民監督的,誰做董事長
          誰就有權決定如何運作。(董事長是....)

2. 2008綠色博覽會的總預算是3000萬,其中政府補助2500萬;因此,

  依
政府採購法第4條(注一),基金會舉辦綠色博覽會絕對要依照政府採購法的遊戲規則

  來跑~


注一:政府採購法第4條: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

      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

      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 


好,你一直很在乎自救會到底對基金會有沒有請求權,我可以告訴你,

自救會絕對對基金會有請求權。

自救會早已跟飛瑞捷打完債權官司,目前
債權是在自救會身上 。因此基金會必須直接

面對自救會。

同時自救會也
曾對KMT籍議長張建榮遞過陳情書。

在張建榮為主,召開的兩黨籍議員皆有參與的調查小組裡,明確表示

基金會必須還錢給廠商。

證據在此

但基金會的回應是什麼?

裝死不付錢!

而且當廠商們在對法院申請執行假扣押飛瑞傑於縣府中的各項履約保證金、

預付款保證本票等資產時,才發現宜蘭縣政府竟然都跟飛x捷收取違反採購法的公司支票

(也就是前文說的
一堆芭樂 ),所以自救會受害者拿不到半分賠償。


我很好奇,當宜蘭縣政府與基金會在執行其他標案(活動)時,都知道要收取

銀行保付本票,

為什麼
唯獨對綠博這項活動,縣政府會開出有這麼大漏洞的方便之門給飛瑞捷呢


各位噓文超快的黨工們,如果有靈,請你們詳實認真的回答我。

因為我不知道,一個要選縣長的人,這樣欺負自己縣內的廠商,到底是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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