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天王清峰的新聞,只有一個感想,這群人,除了少數中的少數,其他的人幾乎沒有一個是犯罪受害者。由這群人來談廢除死刑?我只能說:他們有何資格?這跟一群有錢人說錢不重要有何不同?更甚者,這群人權團體,他們的捐款來源甚至有死刑犯的家屬!他們難道一點羞愧感都沒有嗎?

        講得更偏激一點,這些人何不讓一群變態輪姦、虐殺自己的老婆、女兒,而後跟這群人擁抱、擊掌,大聲說出自己原諒且寬恕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如此,還出錢幫他們找律師、打官司,帶他們上心理治療及行為矯正課。若能如此,何苦於國民不支持廢除死刑呢?

        講到底,這群人不過 是不問世事,不懂人間疾苦的天龍人,看到民眾沒飯吃就說:何不食肉糜?民眾要吃飯,還要被譏:吃白飯不健康,要吃五榖飯!

        而王清峰口口聲聲說自己在行慈悲,事實上,他才是最殘忍之人!從前幾任部長開始,死刑執行令之簽署,本來就是可做不可說地一直在減少,甚至到近年不再簽署,本來他不大聲嚷嚷,民眾也許有些不滿,發發牢騷就算了。但是經他這樣一大鬧,下一任的部長勢必被要求表態,是否簽署死刑執行令,而新 任部長,也一定會簽下一個以上執行死刑的公文,請問:這就是所謂的慈悲嗎?

        所謂:『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王清峰,你還是先 去自殺下地獄,完成你的諾言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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