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罵孬 志工蛋砸虐狗疑犯


【涂建豐、楊適群、石秀華╱高雄報導】高市一名男子遭人指控以BB槍射狗、甚至開車撞死流浪狗,愛狗志工昨前往男子住處抗議時,因不滿男子稱只是要趕狗, 朝著男子丟雞蛋、推倒他的機車,甚至出手毆打;最後雙方分別被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有學者和民眾認為,虐狗需譴責, 「但以暴制暴與虐待動物有什麼不同?」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 會上周三接獲檢舉,指美術館附近有流浪狗被人用瓦斯BB槍攻擊,隔日協會志工發現一隻白色混種犬身上布滿疑是彈孔的圓形傷口,頸部感染潰爛,立即將其送醫。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春金(右)氣得將林彥如的機車推倒在地。楊適群攝

該協會理事長王春金進行調查,因多人指控美術南二街某大樓住戶林彥如拿瓦 斯槍打狗;王跟監一周後,目睹林在深夜返家時撿起石頭丟狗,畫面還遭大樓監視器拍下,立刻上網公布該畫面,並公開林男手機、學歷、公司電話,稱林為「瘋狂 虐狗男」;王還懷疑日前該大樓地下停車場出口有兩隻狗被車壓死,也是林所為。
昨天下午二時三十分許,王春金率二十名協會人員到林彥如住處樓下抗 議,綁起「殘忍畜生」、「喪心病狂、虐狗畜生」的布條,透過擴音器大罵林「畜生」、「小孬孬」;林騎機車現身想解釋,抗議人士即對他大罵:「做錯事情,還 不認錯,你要不要臉?」並一擁而上拿雞蛋猛砸林,林頓時全身沾滿蛋汁、左眼紅腫,王一度動手打他的手臂並推倒機車。
林彥如面對攻擊並未還手,他表示:「兩年多來,我們全家飽受深夜狗叫、不得安寧之苦!」他還拿出BB槍與塑膠子彈解釋,只有拿無殺傷力的BB槍趕狗而已。
但 《蘋果》記者在該大樓周圍草地上發現數百顆BB槍鋼珠,部分現場圍觀鄰居私下證實,確實看過林彥如拿BB槍打狗;原為該大樓管理員的張志強說,林曾兩度拿 BB槍與塑膠子彈給他,要他幫忙打狗,他拒絕配合。
警方聞訊趕到現場,王春金當場報案,指林彥如虐狗;林也反控該協會涉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妨害秘密,警方將雙方互控案一併函送,並將林的BB槍送驗是否具殺傷力。
高市動物檢驗所所長朱家德表示,若警方調查後,林彥如虐狗屬實,依《動物保 護法》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律師:抗爭過當

律師劉思龍表示,對人砸雞蛋若使人受傷,涉及傷害罪;造成財物損失,則可請求民事賠償;公然稱人「畜生」, 也涉嫌公然侮辱和誹謗,「這種抗爭行動是過當了!」
二十八歲的研究生陳怡靜說,「動保團體以暴力手段對待 該男子,跟該男子暴力對待動物有什麼不同呢?」大學生林東義也認為,該給虐狗者一個教訓,但 不應動用私刑,否則虐狗者可能變本加厲,加倍報復小狗。
高雄市綠色協會總幹事魯台營指出,「抗爭若用感動的手法,遠比用強制的手段,更能改變社會。」

======================================================================================================================
       

         換個立場想,那個人也是因為沒辦法處理那些擾人、會到處咬人的野狗,才會想打那20幾隻狗,把他們驅走到另一個地方,這樣想這其實已經很佛心,要是打一通電話叫環保署抓狗大隊,沒有幾天那20幾隻狗就安樂死沒命了!這樣要比較好嗎?
難道他有辦法好好好聲好氣跟那20幾隻狗溝通 然後那些狗就會乖乖聽他的
?晚上不要吠?住家附近如果有20幾隻狗,你就知道多痛苦,白天工作、讀書累,晚上還要被狗吵的不得安眠、精神耗弱,連續一兩個月就受不了,更何況兩年!那他能怎麼辦?狗地域性很強,來了就不會走,一群狗聚在一區,只要一隻叫,其他就會跟著比賽,搞不好小孩出門,遇到七八隻狗群,它們就像狩獵一樣的追著人咬,說實在,遇到一群想咬你的狗,丟石頭還算是客氣,真可憐那個當事人。

        台灣只有動保法,卻沒有動懲法,以致於受狗騷擾的人找不到法律出口,只好自立救濟來驅逐狗隻,打到它們痛,就不會來這社區,它們就會去別處,然後換別處的人抓狂受不了,過不久又來趕狗。

        究竟是狗咬人的案例多?還是人虐狗的案例多?一定前者遠大於後者,但是後者有法可罰,前者卻沒有!翻一些報導發現,外國也有對狗隻的報導,加拿大安全委員會估計,加國每年有四十六萬條狗咬人,幾乎一半的受害者是孩子!而被喻為狗的天堂,平均每六個人就養一隻狗的法國,也受不了狗咬人事件層出不窮,至2000年開始,每年平均有6個兒童被狗咬死,也開始了「治理」他們的「寵物狗」的爭論,2008年末就通過了“治理危險狗”的法律。

        據他們的心理學家認為,狗是一種受等級支配的社會性動物,如果它自認為處於主導地位,那麼當它感覺到周圍有威脅它地位的家庭成員時,就會發動攻擊以保護自己的特權。所以別說狗是人類最友善的動物,它只是欺善怕惡,當你的家人裡有幼童獨處時,那個就變成它咬的目標,管它是不是你家主人,那些被狗咬的例子,一大部份都是家人,也一部份是陌生孩童。

        所以要管狗,就是等級要比狗高,只要你掌握它的糧食,或者你要比它兇,才能壓的住它,否則在它眼中,認為你比它弱,它就會追著咬你,所以,有時像新聞中那個當事人,用暴力驅狗,很合那個心理學家理論的手段,當它知道這裡的人是不容侵犯地,它就不會再來。

        不過,人家法國人在做出對狗的“治理危險狗”的法律,早就大部份強制做到了養狗必需要宣導、去勢跟帶口套,去勢是為了怕野合繁殖,帶口套就不會吠也不會咬人,它追著你也沒用。

        台灣幾個愛狗的養狗人士,有替狗戴口套戴口套戴口套!
        台灣幾個愛狗的養狗人士,有替狗戴口套戴口套戴口套!
        台灣幾個愛狗的養狗人士,有替狗戴口套戴口套戴口套!
        台灣幾個愛狗的養狗人士,有替狗戴口套戴口套戴口套!
        台灣幾個愛狗的養狗人士,有替狗戴口套戴口套戴口套!

        根本沒幾個,也根本沒法律處罰那些沒為狗戴口套的飼主!

        看看愛狗之國的法國,都在正視這個問題了,台灣只會民粹的狗權主張,這些管理狗隻的問題都無視了?台灣很多就是真的受不了,才自己自力救濟!

        不然,誰想下一個被咬死的是自己家孩子?誰想晚上睡不好也沒辦法?都是被逼地!狗這種生物,一開始就不該當成寵物養,養狗的人也大部份都是自私的,不管別人感受!既然要養,就要管得住、管得好,最好養狗再課上什麼養狗捐,狗這種寵物,越少人養越好,養貓都比養狗強,你聽過貓咬死人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suvic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