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otrade

 

 

        臺灣的詐騙集團大概分四個等級(以下說的都是臺灣人)

        賣帳戶的 → 領錢的車手 → 在臺收購帳戶、招募車手的幹部 → 遊走兩岸的集團高層

 

         一、賣人頭帳戶的

        這種人最好抓,但抓了其實也沒用,大多被視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理由一概都是把存簿印章提款卡和密碼條放在機車行李箱,可是被偷走,被搓破之後就開始哭窮,最後就是兩手一攤說沒錢賠你要怎樣,所以被害人也求償無門。

        比較可憐的大概會被判六個月以下,故意賣存摺的大概會被判六個月到一年。

 

         二、領錢的車手

        以前領了錢就跑的類型很難抓,除非銀行行員警覺性夠高,馬上報警才有可能堵到。但現在開始有假裝檢察官親自跟被害人拿錢的風氣,所以被抓的蠢蛋也開始變多。

        車手的酬勞還看被抓的風險而訂,以領一百萬為例,去ATM領錢的車手大概可以領3%,因為ATM領的金額低,但也最不容易被抓;去銀行臨櫃提錢的車手大概可以領10%;假裝檢警跟被害人面交的大致上也是10%,但有時候會多領一些,因為風險太高了,而且為了怕被盯上車號,現在都很捨得坐計程車去銀行領錢,行蹤很難找。

        詐騙集團有時候會坑車手,錢給的很摳,所以萬惡資方到哪都有,所以車手也時候也是會婊回去,畢竟如果面交領了幾百萬,只要落跑了,這幾百萬可以全數吞掉,所以有時候金額比較大的時候,集團還會派個在臺灣的幹部去盯著車手。

        車手怎麼招?有時候常常躲在報紙的分類廣告裡,去面試了才知道是當車手,不過車手也會說我不知道我是幫詐騙集團領錢,不過都是騙鬼!

        由於他們是直接參與詐騙集團,但不是核心人物,只會判一年到兩年的刑。

 

        三、在臺灣的幹部

        這種人負責收購人頭帳戶、招免洗的車手,還有把領來的錢匯到中國去給首腦爽,由於車手是免洗的,有可能會把錢吃掉,但幹部的身分被集團掌握的很好,比較不敢吃錢,好不好賺就看集團首腦已經被狗啃到不剩的良心,有些人也是被當成狗在操(但也是活該),如果車手吃錢,也是找他算帳。

        這種人已經是在臺灣少數能抓到的高階成員了,如果證據足夠,有機會被判到三年的徒刑,但刑度還是太低。

 

        四、詐騙集團高層

        這種渣不被抓,臺灣的詐騙永遠不會減少,以前抓這種渣只有一種機會,就是鎖定之後等他「蠢到」回臺灣,在機場就堵渣,所以之後這種渣都很認命,錢就直接在中國爽,要玩去香港澳門泰國就好,不會再踏進臺灣。

        而且有些以為詐騙集團的大本營在福建、廈門,但那只是以前,現在網路電話和二類電信發達,所以不必集中在會溢波的廈門沿海,集團開始往中國內陸退,現在在四川就搞的起來。

        接著如各位所知,以前中國沒被騙,集團躲在中國沒人鳥,把臺灣人騙爽爽,現在詐騙集團開始開發大中華市場了,換公安在頭痛,所以開始會跟臺灣合作抄機房,上次四川有一超大型電信機房被破,隔月臺灣被騙件數直接掉四成。

        但詐騙集團也很會閃,中國開始抓,他們就開始轉往菲律賓(這次引發兩岸爭議的原因)跟越南設機房,如果這模式發展好了,菲律賓和越南可不見得會鳥臺灣要求抄機房的請求,到時候詐騙集團又要開始囂張了。

        這種人幾乎不會被抓,在臺灣的刑期就不必討論了,還不如看上個月那批詐騙集團,在中國會被判幾年還直接了當一點。

 

        五、最後

        詐騙集團騙一百次會判一百件有期徒刑,然後合併執行有可能會關幾十年這種話,『基.本.上.是.講.給.你.爽.的』,除了「極少數的一審法官」會判出這種超長刑期(但只要上訴大多會恢復),通常還是如上面所講:人頭判一年內;車手一至兩年;幹部不過三年。

        臺灣的詐欺犯爽的咧!報告完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suvic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