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405303 (暱稱就我學號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20多輛車漠視! 老翁摔倒路上遭輾死
時間: Thu Aug  4 14:52:32 2011

看了這五十幾篇的系列文,我感觸很深。

我這裡不提供什麼「救人結果被人咬一口」這類經驗,因為已經有五十多篇了。

我這裡也有一個真實遇見過的,但是卻頗特殊。


其實,救人也要看自身能力和專業。

很多人不是冷血,或是「不願意」救人,而是「沒能力」或不敢救。



之前我就遇到了,那路人被一台中型的藍色發財車壓住車底下,車子側翻,

一隻腿被壓住,雖然是壓住,但是人沒有生命危險,只是腿可能骨折或骨頭斷了。

那人正在等候救護車前來。他還能說話,一隻手還拿著手機撥號。

旁人問他,你沒事吧?他說:「我腿被壓住了,但是我身體其他地方都完全沒碰撞到。」



那好,即便是壓住他一條腿,此時應該等消防車(或救援隊)前來吧,因為他們機具,

知道如何把車子移開是最好的、最安全的。




結果一個阿伯,看起來就是很熱心那種,穿著白色內衣汗衫那種老實但又土氣可愛的

那種,大聲吆喝著大家:「你們大家是怎樣?站在那裡幹什麼?不會救人喔!幹!」

說著就往發財車走去,硬是要推那台發財車,推不動,拿一根鐵棍想用槓桿原理把車子

推倒過去另一邊。旁人紛紛阻止,叫他住手,叫他等專業的人來處理就好。


這個時候,我不認為旁人有錯。因為那個人沒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險,意識清楚,他大聲

叫那阿伯不要移動車子,他喊著:「別碰!別碰車子!」



阿伯還是碰了,硬是把車子給推,沒想到車子不如他預期的往另外一邊倒去,不知原因

,不知道是裡面油箱幾十公升的油偏了還是怎樣,車子反而往被壓者這邊倒下。

本來是壓住一條腿的,現在整個人壓住了,頭還破掉流血。



我老實講,國外有些法律保障「無義務的施救者」的免責權(剛才看了一些人的文章),

像這個阿伯,屬於無義務的施救者,誰是有義務的施救者?就是消防隊、救護車等。

因為那是他們勤務職責在。但阿伯一定會說「我好心沒好報。」

不是的,好心也要看情況。不是說我看阿伯沒有,並不是。起碼施救前也要先考量到

你是在施救還是在反救? 


那個人本來腿壓住,但是還能說話、打手機、撥號碼,意識很清楚,還知道報出路段地址

,整台車子倒下來,他被壓住的地方是駕駛座那邊,整個車門和玻璃就這樣壓住他,

碰的一聲,頭流血了,本來意識還很清楚的他,就不清楚了,沒說話也沒動了。



你說這個阿伯是在救他還是在害他?

心態上(企圖與出發點)是在救他沒錯,但實際造成的結果卻是在害他。


那消防隊到的時候,幾個壯丁用繩索固定好,從另外一頭,下口令然後使勁拉。

因為繩索是固定好的,所以車子不會隨意患者身上倒,繩索是拉著的,順利的把

車子翻正了。幾個人七手八腳的患者抬上擔架去。



本來只是壞了一條腿而已,然後意識很清楚。現在連頭都破了,整個人眼睛閉上都不說話

了。


其他案例不是沒遇見過。



我之前也是看見過,在12/24晚上那個聖誕派對,一個男生不知道是喝太多還是怎樣

,碰的一聲倒在地上,一直喘氣。問他你怎麼了?有沒有噎到?他說沒有。

他說他呼吸很困難,但是沒有噎到。結果一個男的硬把他扶起來,用哈姆立克給他

肚子用力的擠進去,扶起來的時候那個患者臉色已經很難看了,擠下去那一刻,整個

眼球瞪大都快要掉出來似的,然後不動了,眼睛也沒闔上,就這樣走了。

他斷氣的時候,眼睛還是開開的。



那是我同學。後來聽家屬說,醫生診斷出那是類似中風,因酒精或其他因素,他的血管

暫時性阻塞了,導致腦部缺血缺氧。如果讓他躺著是好的,血液本來衝不上去,躺著

反而還能維持一陣子。  (平躺的時候,血液往腦袋衝,就不那麼吃力。)

硬是給他整個人抬起來,往他肚子用力一擠,他就休克了。

救護車來的時候,用手電筒照他眼球,瞳孔放大沒有反應。

醫生後來從他的食道和胃部發現是很正常的,沒有任何噎到的現象。



那就是說,阿伯也好、帥哥也罷,有時候救人要先有專業的能力。

在「與專業能力無關」的狀況下,救人當然是OK的。

溺水的時候,你扔了一個浮墊給他,這起碼不會害死他。

他抓住浮墊了,游上來了,是你救了他。

萬一他沒抓到,後來人還是隨水流漂走了,起碼不是你用浮墊把他砸死的。

救到了,是好事。沒救到,你已經盡力了,也不能怪你。


這種就是「我未必能營救成功,但絕對不要因為我的不專業而把他弄死。」

這種臨場性未必要有專業技能的,「有營救成功的機率,但不致於反而把人弄死。」



是不?好比某人頭上幾呎處,有一個花盆搖搖欲墜,好像快要砸下來了。

你大喊:「快跑開!」 這種不需要什麼專業的,你可以救他,也不必等消防隊。

他跑開了是他命大,他不跑開而被花盆砸到了,那也是命。不是你害死他的。




但很多時候,老師都會告訴我們,路上看到傷患,要打119,「千萬別隨便移動傷患」

。對不對?那些駕駛人看似冷漠,但是也未必就是冷血。

我就看過有些人路上看到傷患,害怕的繞道,駛的遠遠的。在我看來,是基於害怕,

而非冷血。老實說,我也是繞的遠遠的。但是我會在前方幾十公尺處停下來打119,

然後在那裡等幾分鐘,看到救護車遠遠的閃紅燈往這邊來了,我就會離開。

我並不覺得我多有棒,換作是你,你也會這麼做。

但我不會下車來救他。


難道我很冷血嗎?一點也不。


你知道他哪裡骨折嗎?你知道他是噎到、氣喘還是中風嗎?

你知道他哪一段骨頭去拗到了嗎?你可以隨便移動他嗎?

萬一他模糊不清,沒辦法陳述他哪裡有問題呢?


最好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打電話,「讓專業的來」。



不然呢?好比剛才所述,一個豪爽又阿撒力的阿伯衝出來,要把發財車翻正,沒翻正,

還倒過來,把人家頭給壓破掉。



之前有個女生,我跟她爭執某件事,她堅持她是對的。

就是她撿到一隻狗,腿受傷了,有流血。我說,妳還是打電話給動物協會來救治吧。

她不肯,一直想展現她的熱心與所謂「專業」,她用很多生理食鹽水去洗那狗的傷口,

就是她戴隱形眼鏡,包包裡有一大瓶生理食鹽水。但我不知道那有沒有區分種類和成份。

最後獸醫師說,那傷口受到化學清潔劑成份的刺激,傷口產生一些病變。

但是當下那女生只有用了那瓶生理食鹽水,沒用其他任何東西。



各位,妳即便是把傷患送到急診室,那護理人員和醫師第一件事先是檢查傷患,

然後迅速的發號施令、歸類。OXOX的切口、請準備OXOX多少毫升、

請準備OXOX一支、血壓OO、脈搏OO、請準備XOXOXO。

都要先觀察個一下子才能動手。

不是什麼人送來急診室就拿整瓶生理食鹽水給他淋下去吧?沒這狠吧?



也就是說,救人是一種心態,一種人的性格,天性使然。

但有的時候因為害怕、恐懼、或是不具備能力,也在所難免。

沒能力的時候就不要太自負,本來還有一線生機,你衝出來給他用,把他給用死。


並不是你我沒愛心,對吧?做人有時候不必過於自負。

能力不及時,唯一的方法,就是打119。再來就別無選擇了。

我打給救護車,就是一種「救」的行為。「救」,不代表下車去碰他才叫做「救」。


那後面就沒所謂「好心沒好報」的問題,也不必擔心家屬反咬要你賠償的問題。


救,非救不可,救是一定要救的。

但是不必過於自負、自信。還是交給專業的比較好。

不然你想那些警專、消防、醫學系,念了那麼多年書是為了麼?就是為了專業救人。

我們適時的時候給予援手,打個119,這樣對了。

停車下來救人?到時候人家只是暈眩,你把人家骨頭拗折了,你怎麼辦?



以上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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