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灣黑道風雲 第三十七章
岳中興
八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台中市才發生一起三名刑警隊機動組刑警持「九○」手槍,在「吉Χ坡」無照舞廳內,涉嫌充當「保鏢」狠揍「翻桌」的醉漢「醜碧」 的案子,一波才平一波又起,那年八月二十三日,台中市又發生一起刑警人員及三名派出所員警在喝花酒,結果將理平頭鄰桌的男子,當作剛出獄的「壞人」,拖到 外面持警槍「修理」的不幸事件。
這件刑警及員警聯手「修理」酒客案,發生在一家「有粉味」的酒店內,中市某分局及三名派出員警、另外一位線民及一位女伴「飲酒作樂」,當他們喝得不亦樂乎時!赫然發現鄰桌有位理平頭的男子貌相威武。
基於職業性警覺,該刑警研判其中理平頭的小伙子可能有問題,於是持警槍將他押到外面「盤查」。
在座的一位員警見同伴有所行動,為在「美女」們前有所表現,特別也將另外一名留短髮的林姓男子押到外面,因林某自認沒有犯法不願意被「盤查」雙方發生激烈口角,該員警不願在「美女」前洩氣憤而將林某打傷。
這件派出所員警持警槍誤打酒客案發生後,警方至表重視,經過雙方再三協調,由於該分局長平日做人風評很好,再加上派出所主管熱心奔走,在賠了二萬元醫葯費及「擺桌」道歉後,才將這件不愉快的員警持警槍毆人案「擺平」。
無獨有偶,那年十一月十八日凌晨,台中市三分局正義派出所警員許文村與蕭建台在大雅路「流領」大廈的「雲海宮」夜總會飲酒作樂時,因故和酒客發生衝突,二 人不但被打傷並被拿走制式警用「九○」手槍一把、子彈十二發,直側當晚九時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被奪走的警槍在台中市「英才」公園內,警方趕往現場發現 一個黑色皮包,裡面裝著槍彈。
這件重大刑案一發生,三分局即發佈新聞指出:台中市大雅路「統領」大廈外,發生警匪格鬧奪取警槍案,警三分局員警許文村(二十六歲)及蕭建台(三十三歲) 及大喝「不許動」後上前盤查,誰料,對方不但相位不理,並出手毆打蕭員,許文村見情況危急掏出「九○」佩槍,對空鳴發二槍示警。
對方將二員重擊倒地後,見大雅路人車愈來愈多,不敢久留,分乘二輛轎車往中清路方向絕塵而去,其中一人在離去時,還將許文村所佩戴的內有十二發子彈「九○」警用手槍奪而去。
警方趕到後二員送往「仁愛」醫院急救,許員到縫了四針,蕭員頭部也縫了十二針,二人均有腦震盪的現象。
這件警匪奪槍案在各晚報根據三分局「版本」發佈後,令舉國震驚,警方各有關單位也深入偵查,可是越查越不對勁,據目擊者指稱,二員根本不是去查案而是去喝「花酒」,清晨下樓離去時,與六名酒客因爭電梯而衝突,到樓下後被對方堵往磚塊圍毆。
案發第二天上午,自稱「參與者」的男子打電話給大報社員及市警局督察長柳崑輝,指蕭建台等人到「雲海宮」夜總會根本不是去「查案」,而是蕭員對一名洪姓女子「始亂終棄」,他和朋友打抱不平,沒想到員警開槍,他們為了自保才奪槍,指二人全部是說謊。
經「一一一八」警方專案小組深入偵查,發現蕭、許兩員還有二分局立人派出所警員江Χ仁等三員前往大雅路「雲海宮」夜總會喝「花酒」,三人喝了二瓶陳年紹興 酒,江Χ仁有事先走,二員共連小姐「坐檯費」在內付了九千多元現金後,「馬西馬西」興人爭電梯而發生衝突。
一位專案小組刑事警官指出,他們二人根本不是去「查案」,而是在別的地方喝了好幾「攤」,才於凌晨四時許轉到「雲海宮」繼續喝才出事。
柯督察長接受訪問時表示,他也接到自稱「參與者」的電話,但對方不肯透露真實身分,對方在電話中指稱蕭建台在外面得罪很多人,有人要找他的麻煩,柳昆輝 說,這件案子已派出很人去查,由於這二天蕭、許二員因腦震盪傷勢嚴重,又打點滴,沒有辦法作筆錄,待二人比較情醒再做筆錄,一定要查出事實真相。
這件制服警員「私」攜警槍喝「花酒」被打得重傷奪走警槍案,也因對方將警槍「送」回,案情變得單純,二員被嚴厲處分,是否因「桃色糾紛」而引發,已經不重要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