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界限!警與黑道接觸需報備
民視 (2010-07-02 21:55)
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引發警紀弊端重創警察形象,警察黑道如何交往分際該怎麼拿捏,外界關注,警政署特別修改相關規範,未來警察與黑道人士接觸,將從「報
備制」改為「報准制」,事後還要又書面報告,老刑警很感嘆樣,那就別再要求破案績效。台中官警在翁奇楠槍擊命案現場打麻將,引發各界對警方黑白不分的疑
慮,就連馬總統都說重話,要求警黑之間設紅線,警政署火速制定黑白規範,警察未經核准,不得跟黑道份子、特種業者有接觸。
新規範將過去和
黑道接觸的報備制改成報准制,事前事後還得寫報告,見面時還不能選在賭博,色情,毒品等非法場所。
消息傳出,基層員警有反彈,認為這根本
沒法辦案,曾是第一線刑警隊長的葉海瑞不諱言,新規定一定會影響破案績效,規定這麼嚴,實行起來可能不容易。
警政署下重手,相關辦法還得
等內政部核定,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警政署也說會將新規範將採由下而上的方式凝聚基層共識,減低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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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dchain
一堆記者在此議題引用警察的說法根本是模糊焦點,把警察說的好像是不跟黑道接觸就無法辦案,其實問題的重點不在於此,以目前新聞所提的 「黑道」、「報准」、「見面場所」來說:
一、為何只是限縮警察?
只因為近期警紀連番出包?公務人員其他體系仍然和所謂的不法分子會有所接觸(被接觸),水利局、經發(建設)局、甚至同是司法體系人員,調查局要碰的人也不會乾淨到哪裡去。
另外民意代表或行政高層(如行政院長)與黑道接觸,若是共謀圖私,所影響的層面似乎更非警察所及。
以「憨面」李照雄出殯為例:他是不是黑道我們就不贅述,但來參加公祭的多半也是所謂的黑道,那麼立法院長王金平名列治喪委員會主委,台中市長胡志強、行政院秘書長廖了以、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台中縣議長張清堂均名列為治喪委員會副主委,更不用說名列幹事的 有多少政治人物。
所以諸位高層政治人物,不只和生前的李照雄有所接觸,在場和寒喧和 social 早就把來吊唁的黑道人士都接觸一輪了,形成了你警察老闆(縣市長)可以和黑道吃飯聊天,你警察連接觸都要「報准」的情況。
二、黑道的定義
以前有檢肅流氓條例,現在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已廢,所以現今所稱的流氓已非法律名詞,我們常以犯或曾犯這兩條法律之人,或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人,來統稱其為黑道。
那麼以下幾位就會有問題。
1. 某英文系副教授林建隆:曾受流氓管訓。
2. 某新科立委:這就不說了,他似乎很在意。
3. 行政院長的某位好朋友:他和行政院長那麼好,不該給他一個機會嗎?
另外,在民國73年的時候有所謂「一清專案」(很多人才剛出生甚至沒出生),當時檢肅和自首的黑道幫派分子也不少,想想距離現在也快30年了,搞不好你家巷口賣早餐的老伯或水電行老闆當年也是一清到案的小弟,他們要不要算進黑道呢?
再來,如果是認識不久的朋友,就跟你現在工作時會接觸四面八方的人,有些會愈來愈熟變成不錯的朋友,但如果警察從今開始沒有回去查電腦先摸清這個人的底,會知道你是不是你黑道嗎?
三、報准的即時性 不准又該如何
會做成申請表,鐵定不會只是讓你拿起筆勾選一下就好,會見對象的姓名、個人資料、身分證號、戶籍地址、為什麼被稱為黑道、他的地位,在哪裡會面、為什麼要會面......等等,想必都要一並寫齊送批,與其要這樣,有些人寧可就不要寫,因為問了也不一定會有,但結果「沒有」 還可能要被質疑。
有道上的誰犯了案之後,開始躲起來,或是有沒有風聲誰最近多了一筆錢揮霍,以後就指望路人或打掃的歐巴桑有沒有看過了。
理論上是不會不准,不過如果批准的長官深知內情,想必他也是比你基層更熟,如果不批准的長官是個二百五,到時候也可以說:「是OO長官不批准」的嗎?
四、見面場所
訂這點很搞笑,對於有些正在「黑道進行式」的人都可以批准去見,而不是抓他了,在非合法場所見面就不行,前面批准效力很大,後面又裝死。
五、未來走向
這規範只會再淪為有再出事就會搬出來修理人的工具,但本來的規範已經夠多了,多訂這條只是脫褲子放屁。
不過高層訂規範的人,本來就不需要面對第一線情況,他們要應付的是內政部那種對什麼是黑道更外行的人們,管你基層要怎樣,如何讓高高層閉嘴不要釘人才是重點。
那就亂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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